各投标人:
现对公安县第二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GA-202212FJ-01700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提问1、招标文件第22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4条,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是指用于证明项目经理与业绩之间关系的直接证明材料。请招标明确其“直接证明材料”是否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中的信息为准?
回答: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应分别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扫描件。
提问2、招标文件第38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投标人项目经理具备以上任意一项注册证”即可满足资格要求?
回答:项目经理满足任意一项资格即可。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