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保安湖、大冶湖连通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第2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CZ-22101202-223117
各投标人:
根据“大冶市保安湖、大冶湖连通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第2号补遗书发生矛盾,以第2号补遗书为准。
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原因,本项目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1811101201000102987001342”、“1811101201000102983001345”均为有效账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开评标时间不变。
大冶市兴洁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05 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