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CZ-22101202-223117
各投标人:
根据“大冶市保安湖、大冶湖连通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第1号补遗书发生矛盾,以第1号补遗书为准。
勘误,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工程详细说明”评分标准应为“对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和职责的理解”;“设计方案建议”评分标准应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设计方案建议科学合理,系统全面,符合项目特点”;“项目管理方案”评分标准应为“针对本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
本次勘误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开评标时间不变。
大冶市兴洁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 30 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