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HBZD-202211SZ-01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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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D-202211SZ-01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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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随州高新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项目名称)已由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随州高新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 (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随高新区管审【2022】64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随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随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887700最新入口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随州高新区 建设规模:新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65km淅河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5km园区一企一管污水收集工程、4.1km交通大道改造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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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随州高新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详勘、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20 合同估算价:44894.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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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具有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②至少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40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③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6)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无专业说明的,提供毕业证或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④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书。(7)财务要求:无亏损,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运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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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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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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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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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实行“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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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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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