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智慧办税大厅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邮寄送达方式(具体详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Z-22040857-22305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智慧办税大厅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4.23856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4.23856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区域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智慧中枢展示区 |
P1.84 LED显示屏 |
≥8.06 |
平米 |
2 |
自助办税区 |
立式智能微厅 |
1 |
套 |
3 |
座式智能微厅 |
1 |
套 |
|
4 |
体感互动厅 |
1 |
套 |
|
5 |
提示屏 |
1 |
套 |
|
6 |
双屏办税设备 |
8 |
台 |
|
7 |
全功能办税终端 |
1 |
套 |
|
8 |
发票申领终端 |
1 |
台 |
|
9 |
代开及完税凭证打印终端 |
1 |
台 |
|
10 |
综合(个税、社保)终端 |
1 |
台 |
|
11 |
车辆购置税终端 |
1 |
台 |
|
12 |
其他设备 |
数据库服务器 |
1 |
台 |
13 |
广播系统 |
音频处理器 |
1 |
台 |
14 |
话筒一拖二 |
1 |
套 |
|
15 |
鹅颈话筒 |
2 |
个 |
|
16 |
吸顶音箱 |
6 |
个 |
|
17 |
直播间 |
直播设备 |
1 |
套 |
18 |
综合办公 |
云税应用服务器 |
1 |
台 |
19 |
云税应用盒子 |
13 |
台 |
|
20 |
控制主机(带独显) |
4 |
台 |
|
21 |
视屏摄像头 |
8 |
个 |
|
22 |
吸顶式无线AP |
3 |
个 |
|
23 |
机柜(22U) |
2 |
台 |
|
24 |
机柜(42U) |
1 |
台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邮寄送达方式(具体详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方式:采用现场领取、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形式,具体详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楼1002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887700最新入口
帐号:572976591978 清算行号:840085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421号
联系方式:李鹏 0716-8444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联系方式:黄释娴、温飞飞、苏恩华 13367259117/027-87816666-8403、8413、8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
电 话: 0716-8444709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