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联投城市水岸·东城中心10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社会[2018]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锦澜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昌锦澜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郭家湾村,东方大道与东城大道交汇处。
建筑规模:联投城市水岸·东城中心项目10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包含B1#写字楼、C1#商业、C3/4/5#商业、幼儿园、公厕及地下室等,总用地面积约2.9万方,总建筑面积约8.06万方。其中B1#写字楼22层,建筑高度86.9m;C1#商业4层,建筑高度21.2m;C3#商业4层,建筑高度26.5m;C4#商业4层,建筑高度18.4m;C5#商业4层,建筑高度18.4m。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结构及粗装修、公区精装修、防水、保温、屋面、室内给排水、室内电气、消防、幕墙、钢材采购、门窗、防火门窗、涂料外墙、栏杆及百叶、电梯采购及安装、机械车位采购及安装、人防设备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22832.061918万元。
2.3 其他: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壹级注册建造师等)。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3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竣工验收备案1.8亿以上或者8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农业建筑、EPC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施工许可信息详情截图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的详细资料,且提供内容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住建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因此投标人须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竣工备案业绩。
3.8投标人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诚信专项总分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或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诚信专项总分计为80分);投标人须及时在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完善对应资质的诚信专项总分。
3.9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等内容。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证件期限问题,疫情期间,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出台八项措施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之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年9月30日至 2020年10月5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09时30分,按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 421 室)公开开标。
6.2 投标人还须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或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采用远程解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因投标人未提供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损坏导致无法解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887700最新入口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宜昌锦澜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
联 系 人:彭伟
联系电话:18607169324
招标代理机构: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联 系 人:高超、郭永珍、胡苏明、曹志强、李晶
联系电话:027-87816666-8932 18972011451 13469968945
2020年9月30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