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湖文化综合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1号补遗书
项目编号:HBSJ-202207FJ-128001001
各投标人:
根据“大冶湖文化综合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第1号补遗书发生矛盾,以第1号补遗书为准。
本次澄清提供大冶湖文化综合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7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