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港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JZSJ-202207QT-02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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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J-202207QT-02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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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太湖港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已由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荆高经审批[2021] 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州高新区太湖流域省道428以东约31.95km2重点治理区域。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坡工程和生态缓冲带工程。其中,生态护坡工程主要包括35条河渠65.81km,其中主渠3条,长度约为19.65km;支渠32条,长度约为46.16km;生态缓冲带工程主要包括港中渠生态缓冲带、港南渠生态缓冲带、港北渠生态缓冲带、江汉运河生态缓冲带,面积约84万m2。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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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太湖港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不限于以下事项:(1)勘察范围:根据项目建设和使用功能需求,负责本项目建设相应范围内与本项目建设及使用功能有关项目内容的工程勘察(初堪、详勘、施工期间的补勘等),以及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工作;(2)设计范围:根据项目建设和使用功能需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等。(3)配合图纸审查、后续施工和工程交竣工验收、审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01。其中:勘察、设计工作同步进行,其中:勘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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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要求: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 (1)勘察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1.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 1、勘察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如这些资料未载明勘察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2、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水生态修复或河道治理设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主要设计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园林、道路、水利或给排水、结构、岩土或地质、造价)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在职证明材料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近三年未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公章);(4)因在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两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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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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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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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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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通用-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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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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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