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1711FJ-111015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卷包数采集控系统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问题:招标公告3.4 其它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而在招标文件供货要求7.3.4中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上位监控软件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
此次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产品授权?为何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需要,哪些产品需要授权?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书是否只要说明此次招标无需产品授权?
答复: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产品授权,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使用的范本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设备类)(2021年电子化第二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为该范本格式要求。卷包数采集控系统,是由网络设备、系统软件、计算机相关硬件等集成的整体系统,投标人为该系统的集成商。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提供相关产品授权即可。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887700最新入口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