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20379
本招标项目已由鄂烟工[2022]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卷烟厂购置综合测试台质量检测仪器
1.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为武汉卷烟厂购置一批综合测试台,投标人须完成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卸货、就位、接线、上电、调试、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系统的培训交接,提交详细的过程文档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
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台) |
服务要求 |
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不含税,元) |
中标人数量 |
1 |
四功能新型烟草综合测试台 |
1 |
/ |
7715619.05 |
1家 |
2 |
四功能复合滤棒综合测试台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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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功能在线滤棒综合测试台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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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滤棒综合测试台单机长度仪(层叠式) |
4 |
加装在3台斯茹林QTM-S综合测试台和1台斯茹林QTM-A综合测试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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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烟支综合测试台单机长度仪(托架式) |
3 |
加装在3台斯茹林Quantum综合测试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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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投标 |
1.3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需在180个工作日完成设备的到货,并按照招标人通知时间安装、调试、试运行,试运行期为15个工作日,试运行结束后启动验收程序。
免费质保期:至少12个月。
1.4交货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51号。
1.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最新的制造、安装、工艺、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
1.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可以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如为设备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设备代理商的,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线下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附件说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887700最新入口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远程异地开标(推荐)
√现场开标(注: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09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887700最新入口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887700最新入口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董智慧、王义清、刘明明
电话: 027-87816666-8665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 设备工程科
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51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27-61553460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