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望城岗安置房配套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现对随州高新区望城岗安置房配套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本澄清答疑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具体如下:
1、凡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予受理;
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的文件编制,因此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变。
随州华盛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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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7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