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口袋公园(金湖湛月小游园)建设工程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审批服务〔2022〕1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滨路以东,湛月路以南,红星湖以西地块。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279.83㎡,改造总建筑面积1940㎡。项目拆除南侧现状建筑,改造北侧现状建筑为公共服务建筑。建设林下活动区、生态停车场区、服务建筑区、街头广场区、滨水休闲区等区域,配套进行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绿化、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相应的游园设施设备及标识。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大冶市口袋公园(金湖湛月小游园)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货物材料采购、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三个月,设计周期20天。
项目总投资:约为3160.91万元 。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人员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二)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相互兼职。且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内具有①或②或③一项业绩:①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③承担过一项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1.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上一年度(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发生亏损,须提供上一年度(2020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
4.10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以上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3其他: 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黄石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同)(网址:https://gcjs.hsztbzx.com)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 05 月 25 日至2022年 05 月 30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黄石招投标业务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 06 月 15 日9 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sztbzx.com/)、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http://36.133.17.9:8081/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大冶市城北开发区怡和路15号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8楼
联 系 人: 王子昭 联 系 人:陈波、沈阳、苏恩华
电 话: 0714-8773200 电 话:027-87816666-8407、8415
2022 年 05 月 24 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