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检察机关政法协同指挥及办案中心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204FJ-07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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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204FJ-07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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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检察机关政法协同指挥及办案中心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涢水社区,编钟大道以西,白桃路以南,文化二路以北 。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一栋5层的政法协同指挥中心综合楼(含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以及一处门房,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景观绿化、围墙、大门、给排水、供配电、通信、智能化等室外及公用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121.00平方米,其中政法协同指挥中心2996.90平方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含设备用房)4077.80平方米,门房46.30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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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6-01 合同估算价:4280.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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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①或②业绩:①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证明材料),和一项单项投资额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②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4投标人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函);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6)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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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4月30日至2022年05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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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2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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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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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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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