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及新院区完善功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SZZX-202203FJ-00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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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ZZX-202203FJ-0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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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咸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及新院区完善功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咸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及新院区完善功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2〕18号及咸发改审批〔2022〕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咸宁市中医医院,招标人为咸宁市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本项目咸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及新院区完善功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官埠大道与金桂路延长线交汇处 建设规模:该项目所在地块为两院共建,原规划报批共三期,现据咸宁发改委指示将规划二期、三期统称为二期用地,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原二期及三期内容。新建一栋中医特色大楼 (地上15层、裙房地上4层,地下1层) 和一栋肿瘤中心(地上2层) , 建筑总占地面积2,973.49m²,总建筑面积33965.77m²。其中,中医特色大楼占地面积为 2,449.77 m²,建筑面积为 33290.64 m²(地上15层建筑面积 25371.87 m²、地下1层建筑面积5,148.87m²,含人防医疗救护站 1693.48 m,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面积 3455.39 m²);肿瘤中心占地面积 335.02m²,建筑面积 675.13m²;山体护坡设计总长度165米,土方平衡清理量160124.15立方米。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通风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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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采购及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4-30 合同估算价:15049.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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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次招标金额15049.594万元,其中工程费13,693.73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2.984万元,预备费972.880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至少承接过一个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5亿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完工的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材料;未完工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3.1.5投标人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人员担任)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2)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1.6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查封冻结的; 4.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上1-5条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应满足资格、业绩、人员、信誉要求。(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5)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6)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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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4月01日至2022年04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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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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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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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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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