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选人:
本公告是询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询比文件与本公告发生矛盾,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参选人资格要求修改为以下内容:
1、参选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2、业绩要求:参选申请人近五年内(自2017年3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轨道交通项目或类似工程特殊消防设计评估业绩。(业绩必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等关键内容、盖章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递交报名资料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由参选申请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其他内容不变。
武汉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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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8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