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干沟片区)项目EPC总承包(HBSJ-202203FJ-03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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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203FJ-03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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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干沟片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郧阳区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干沟片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郧发改审批【202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昌欣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昌欣生态修复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阳区杨溪铺镇财神庙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0224.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986.0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仓储建筑,制砂车间建筑,预留车间;业务及经营用房建筑,宿舍建筑面积,食堂建筑,门卫。其中仓储厂房最高的梁底标高为23.5米。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4284.49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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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釆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提供工程质量保修(含缺陷责任期服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2、负责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釆购、运输、保管、安装等工作。3、根据已审批的施工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含项目周边环境及关系的协调),办理工程移交手续。4、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提供缺陷责任期服务。5、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疫情防控工作。6、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4-18 合同估算价:198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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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②: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满足要求即可)至少具承接过1项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担任过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1.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条的规定;③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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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3月08日至2022年03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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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3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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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887700最新入口 (hubei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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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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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