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文化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设计
第一次澄清的通知
(招标编号:HBCZ-22030077-220242)
各潜在投标人:
荆州市文化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设计项目作出澄清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看。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其中须知正文部分“二、总则”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期”修正为“第十七条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期、投标保证金”。该条款中增加“17.4-17.7”条内容;17.4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方式、截止时间、递交确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5 对于未能按前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7.6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第1项约定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须知前附表中“17”条增加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
湖北长江文化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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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6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