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13180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2021)2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以下简称“湖北中烟三峡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三峡卷烟厂手卷雪茄烟集中空调设备购置安装
1.2 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13180
1.3 项目地点:湖北中烟三峡卷烟厂雪茄烟车间
1.4 项目概况:为满足湖北中烟三峡卷烟厂叶束式雪茄的产能扩充需要,按照工艺质量要求,手工卷制区域室内温度需保持在24±2℃、相对湿度需保持在60±5.0%,为保障采购人厂内原金叶公司闲置厂房二楼的手工卷制区温湿度环境,需购置和安装一组集中空调系统。
1.5 采购需求:
1)标包名称:三峡卷烟厂手卷雪茄烟集中空调设备购置安装。
2)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不含税):2826835.10元。
3)服务要求:包工包料,达到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4)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1.6 采购内容:
1)购置(制作)、安装1套组合式集中空调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包含:新回风混合段、初中效过滤段、高压微雾加湿段、表冷段(含挡水板)、蒸汽加热段、干蒸汽加湿段、送风机段、钢结构基础等;
2)制作、安装空调工艺风管及相关辅助设施并保温。包括镀锌钢板风管、铝合金方形散流器、门铰式带滤网单层百叶回风、新风百叶窗、三通风管、防火阀、支架等;
3)购置并安装组合式空调器配套的冷水管道、蒸汽管道及辅助设施。包括手动蝶阀、截止阀、Y型过滤器、无缝钢管、保温、支架等;
4)设计、安装该空调系统自控系统。包括主控柜、触摸屏、CPU及输入输出模块、蒸汽调节阀、电动风阀执行器、温湿度传感器、变送器等;
5)集中空调系统整体的调试、交验、售后服务。
1.7时间要求:
1)招标结果有效期:一年。
2)设备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中选供应商40日内完成设备交货。
3)安装调试的工期要求:项目施工周期为40天,具体进厂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设备验收时间: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设备试运行一个月,双方确认现场具备验收条件,共同组织验收。
5)质保期要求:不少于 1 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8 交货地点:湖北中烟三峡卷烟厂雪茄烟车间。
1.9 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有产品合格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依照国家相关售后的规定执行;投标人应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及零配件在质量、性能和规格等方面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 一般条件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 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 特殊要求:
2.2.1 投标人为组合式空调机组经销商,须有组合式空调机组生产制造厂家的授权,投标人为组合式空调机组生产制造厂家,需提供组合式空调机组生产制造厂家证明材料;
2.2.2 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 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5日8:30 时至2021年12月21日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887700最新入口财务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按公告内提供的银行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汇款账户信息:
1)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2)收款人:887700最新入口;
3)帐号:572976591978;
4)行号:840085。
汇款后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373585729@qq.com,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月7日9时 30分,地点为 887700最新入口1003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1 月7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03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887700最新入口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大厦B座7-9楼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董智慧 王义清
电话:13007112183
传真: 027-87816666
电子邮箱:373585729@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设备工程科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黄金路46号三峡卷烟厂设备工程科104室
联系人: 方先生
电话:0717-7835329
电子邮箱: fangx@sx.hbtobacco.c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湖北中烟三峡卷烟厂法律与改革科(采购办)
联系人:饶女士
电话:0717-7834666
电子邮箱: sx_raoyy@sx.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湖北中烟三峡卷烟厂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3487242169
电子邮箱:sx_zhongcd@sx.hbtobacco.cn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