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乾泰大道(魏家新路-随州大道)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U-202112SZ-02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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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U-202112SZ-02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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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乾泰大道(魏家新路-随州大道)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以随高新区管审[202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华盈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随州华盈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随州高新区淅河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南起魏家新路,北至随州大道,全长450米,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其中主车道21.5米宽,两边绿化带各4米,两边人行道各5.25米。道路下铺设强、弱电管沟,燃气、雨、污水管网,给水等道路附属设施,道路上设计道路标线、指示牌、消防栓、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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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随州市乾泰大道(魏家新路-随州大道)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1-10 合同估算价:1257.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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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①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②至少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200万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③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担任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200万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 (6)财务要求:无亏损,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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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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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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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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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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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