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FX-202005FJ-002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中医院门诊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19]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华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房县房陵西路大道与新水厂交界处
建设规模:门诊综合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7991.4平方米,地上13层,地下2层。主要建设内容: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医技检查、内科住院病房、医养结合病房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房县中医院门诊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和室外装饰、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配套的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整体工程的调试、试运行、第三方检测等相关服务,以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施工图纸范围的深化设计及装饰装修工程。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1-18
合同估算价:3411.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或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相关无在建承诺函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近3年担任过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④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装饰装修)、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⑤拟派人员须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6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信誉要求:①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未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我承诺)。 3.1.8根据十人社发[2018]87 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 公示的 A 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2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应牵头单位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27日至2021年1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华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887700最新入口 |
地址: |
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116号 |
地址: |
武汉市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B座7-10楼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涂保学、李宏宇、詹坦 |
|
电话: |
18972466789 |
电话: |
027-87816666-8306/18986220963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1年11月26日
备注:/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