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机场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邮寄送达方式(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HBCZ-20121208-213050
2、项目名称:机场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3、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
采购需求及内容 (简要) |
服务期 |
交货/服务地点 |
预算金额 |
1 |
食材供应商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1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83.52万元 |
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包最高上浮比例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竞标。
多包竞标的相关规定:无。
本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本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供应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磋商/谈判/询价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六章相关格式要求);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887700最新入口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邮寄送达方式(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送达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楼1003号会议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
代理机构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受文件。
磋商地点:887700最新入口10楼1003号会议室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
参加要求:届时请参加磋商/谈判/询价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3个工作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领取招标/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文件获取登记表
(4)开票信息: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⑥请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
⒉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容携带上述(1)、(3)、(4)资料到获取地点进行领取招标/采购文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容携带上述(2)、(3)、(4)资料到获取地点进行领取招标/采购文件。
3.线上领取:
请按提供的汇款账户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或经单位授权的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该款项递交截止时间为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公司银行到账信息为准)。
汇款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收款人:887700最新入口;帐号:572976591978;行号:840085。
汇款办理后将汇款凭证及上述资料(2)、(3)、(4)的扫描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发送邮件至项目联系人邮箱(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并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后六位和所投包号以及“报名”字样,邮件正文中附上报名单位的收件信息,并注明标书费发票开具为专票或普票。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及发票将按照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地址及授权代表信息以顺丰到付快递至投标人。
4.邮寄送达:
汇款方式同线上领取的汇款方式,汇款办理后将汇款凭证及上述资料(2)的原件及资料(3)、(4)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快递至项目联系人(以项目负责人收到快递资料的时间为准),并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后六位和所投包号以及“报名”字样,快递资料中注明标书费发票开具为专票或普票。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及发票将按照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地址及授权代表信息以顺丰到付快递至投标人。
请采用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方式的投标人在邮件或快递发出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报名后如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68827482@qq.com邮箱,提供单位名称及购买标书发票扫描件获取。
招标/采购文件200元/本,售后不退。
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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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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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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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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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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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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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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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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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 |
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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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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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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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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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机场二通道天河机场三期综合保障楼
联 系 人: 谭笛
电 话: 027-85818735
机构名称:887700最新入口
邮 编:43007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 系 人:程浩、杨雨莹、徐沫
手 机:18502713922
电 话:027-87816666-8661
传 真:027-87816666-8661
邮 箱:3357441256@qq.com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