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和电路老化改造、执行信息指挥中心维修项目(第二次)已由武汉市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武昌发改建字[2020]1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招标人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本项目施工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平路12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外墙改造维修面积4600㎡、指挥中心项目装饰改造面积83㎡,大楼电路改造面积6732㎡。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外墙改造维修面积4600㎡、指挥中心项目装饰改造面积83㎡,大楼电路改造面积673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外墙瓷砖全部铲除,刷外墙涂料,更换窗户;指挥中心项目墙面、地面、天棚装饰改造,新建展示柜等;楼层照明灯具及插座改造。。
合同估算价:4358600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月 日。
标段划分:/。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3.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5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2021年11月22日1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5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应与网上发布的公告一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whzbtb.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 12 号
联 系 人: 邓涛
电 话: 18971101117
传 真: 027-88931680
招标代理机构:887700最新入口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
联 系 人: 王义清、李杰燕
电 话: 15623982161
传 真: 027-87816666
电子邮件: 1051991061@qq.com
2021年11月22日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已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项目经理解锁,且无在建。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市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