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湖北省非织造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仙桃分院,招标人为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仙桃分院,招标代理机构为887700最新入口。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仙桃市彭场镇太子湖工业园内。 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6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实验室1栋,其中地上六层,建筑面积4707平方米(含恒温恒湿实验室90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93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及道路、硬质铺地、停车场、绿化景观等室外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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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中标人应承担勘察、方案设计、后续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中标人应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参与报告的评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具体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总体设计、总平、管综、市政配套等)。包括:1)建筑、结构、电气、防雷、弱电系统(含智能化)、给排水、消防、空调与通风、热能动力、室外道路管网等设计;2)室内空间精装修方案设计;3)外幕墙专项设计;4)弱电系统(含智能化)专项设计;5)室外园林景观方案设计;6)室外照明专项设计;7)人防工程设计;8)基坑支护专项设计等。所有的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其中勘察4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具体工作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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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证明材料)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和一项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证明材料,合同需提供合同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联系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同时,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未出现亏损。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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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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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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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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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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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424号